(一)招生院校。
区内民办高职院校(本科院校除外)及区内统考招生计划完成率不足60%的区属公办高职院校,经院校申请并获得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可参加高职综合评价录取。
有参加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意向的院校须于9月28日12时前向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交申请,传真至0771-5305125,逾期不再受理。广西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院校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审核,于9月28日下午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具有高职院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
(二)招生计划。
具体分科类分专业计划由招生院校自行编制,并于9月28日前将分专业计划表(见附件3)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在今年录取工作中曾经以“专业已录满”为由退档过考生的专业不再参加本次录取。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数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应院校在我区普通高考录取系统中执行计划数与已录取数的差额。
(三)征集对象。
2019年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含照顾分)80分(含)以上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四)志愿填报。
9月28日16:00至9月29日10:00,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以及该院校的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五)投档录取。
9月29日,广西招生考试院通过院校子系统进行投档录取工作。
2019年广西区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再次征集志愿、高职高专补录和综合评价录取补录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