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硕士
20000元/人;
20000元/人;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硕士一等奖6000 元/人,二等奖4000 元/人,三等奖2000 元/人。以一志愿录取我校的“985”、“211”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3.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硕士6000 元/年;
4. 可按相关条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为鼓励广大在校研究生参与学生管理工作,锻炼实践技能,我校设有学生管理助理和兼职辅导员等岗位,岗位酬金标准为600—800 元/月不等。
为鼓励广大在校研究生参与学生管理工作,锻炼实践技能,我校设有学生管理助理和兼职辅导员等岗位,岗位酬金标准为600—800 元/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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