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各招生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学校划定的低录取分数线,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和评价结果、总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各招生学院拟录取名单中,本校教职工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0%。
(2)不予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 面试成绩未达60 分的;
2. 外语听说测试成绩未达60 分的;
3. 复试成绩未达60 分的;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5.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未达60 分;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一门未达60 分的;
7. 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均未达60 分的;
8. 专业硕士学位考生加试科目成绩均未达60 分的;
9.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舞弊行为的;
10. 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11. 未按规定参加所有考试项目的(包括体检)。
(3)考生拟放弃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提交《放弃拟录取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
考生失去拟录取资格后,不可申请恢复,学院可以从合格考生中进行递补。
(4)拟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019年广西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