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符合“1”、“2”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100 分;同时符合“3”、“4”、“5”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 分。同时符合“1”、“2”、
“3”、“4”、“5”条情形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