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高职院校与企业(园区)联合培养,招生对象为企业在职在岗职工(可根据职工的户籍等条件认定为农民工身份)以及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经高职院校与企业(园区)协商一致,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即可实施联合培养试点工作。专业以企业职工岗位需求的技术技能进行设置,专业名称符合高职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专业名称。
答案来源于:2019年广西高职扩招20问
2019年广西高职扩招20问什么是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试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