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非初中学校统一组织报读的学生,需本人亲自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不得代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初中毕业证、中考成绩单、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件。
第十二条 就读年限:5年。
第十三条 有以下情况者原则上不予接受报名及录取:
(一)曾在我校就读而中途退学的;
(二)曾在其他中职校就读的;
(三)初中阶段有重大违纪情况的;
(四)未参加中考、无中考成绩单以及不能提供初中毕业证的;
(五)低龄或大龄(2019年8月31日前小于14周岁或大于19周岁)情况的;
(六)黑户情况的;
(七)有非黑色染发、纹身情况的;
(八)有精神异常情况的;
(九)身体残疾无法独立自理的。
(十)学生在新生录取备案工作结束之前在校期间如发生打架斗殴、赌博、偷窃、夜不归宿等违纪行为,学校将不予录取并进行劝退。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要求
(一)学前教育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录取要求如下:
1.学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无口吃结巴等情况。
2.女生身高标准为155厘米以上。
3.中考成绩达到B及以上。
4.有声乐、舞蹈、绘画等特长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5.就读时间满5年。
6.不得代报名。
(二)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汽车制造与检修专业录取要求如下:
1.中考成绩达到B及以上。
2.就读时间满5年。
(三)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四)若个别专业报名人数开学前仍达不到开班人数(每班30人),已报名的学生可选择转其他专业。
(五)学生转专业需要在学校统一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转入相关专业,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第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 我校五年制高职收费标准:前2年中职阶段学费全免,住宿费750-900元/年,书费按实际收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一经查出,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可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每学期广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1118号(邮编537100)
招生电话:0775-4239693;4219198;4238111
电子邮箱:zsb4219198@***
官方网址:http://***/68/
招生监督电话:0771-3851926(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答案来源于:2019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招生章程
2019年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