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对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志愿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10月份高职扩招第三阶段的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录取时间:7月20日
(二)录取原则:
1、我院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或面试为零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直至录满招生计划为止;
3、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优先录取具有烈士子女证明、战功证明、职业资格证书(不限职业)、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技能水平证书以及各类省、市、区、校级参赛获奖证书的考生。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学院于7月21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院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至考生高考补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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