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由校长和其他校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和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题。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各项具体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招生职能部门是招生就业处,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若考生、家长发现我校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有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现象,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71-3832389(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9年广西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