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国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2)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 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
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
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近5年内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6.2019年我校原则上不招收定向博士生。特殊情况需送培单位提前与我校研招办协商。
7.现役军人报考,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凡在2018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2019年度不允许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