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1日。
2.初试地点:详见《2019年广西大学博士研究生准考证》。
3.初试科目:
初试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初试科目为:
①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考政治理论)。
②外国语。外国语考试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③业务课1
④业务课2
具体考试科目见《广西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初试后进行复试
(1)时间:初试结束后,4月21-23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学院安排。
(2)方式: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要求可向报考学院咨询了解,复试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报考者在复试时还要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1.时间、地点
4月19、22日上午8:00---11:30考生持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自行到广西大学东校园校医院体检,体检考生上午需空腹抽血检查,体检完毕将体检1、2回执单交回二级招生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已参加毕业体检的我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可免检。
2.体检标准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录取
对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者,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综合评定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博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原则上只录取非定向博士生,定向培养单位须提前与我校订立协议,获得批准后才可录取。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全学习。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落实就业去向。
人事档案、工资等关系不转入我校及攻博期间不的非定向考生不能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科研资助金。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应与录取类别一致。终录取类别选定将不能修改,由此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制与学习期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十一、学费及奖学金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食宿费自理。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助学金外,免交学费,从博士生导师上交学校培养费中每月发放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2000元助研劳务费(学制年限内按每年10个月发放)。
我校构建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限非定向生且人事调档转入学校)。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励比例70%,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奖励比例30%,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另外,特别奖励农林学科研究生优秀生源,具体奖励办法请查阅《广西大学农林学科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试行)》
其他还有优质生源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不再一一说明。
十二、其他说明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我校2019年计划招收3名,学历要求为: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拟录取该计划博士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2、根据《广西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修订)(西大研〔2018〕57号)文件规定: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为了培养师资需要招收的高校教师,要求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期间学习,直至完成博士生学位论文。
导师负有博士生监管责任,有权要求博士生全日制学习,还需保证博士生不在社会兼职。否则,一经查实,将停发或扣发博士生科研补助,同时追究导师责任(停止该博士生导师5年招生资格)。
3、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适时了解该导师招生计划和普通招考名额。
博导的联系方式请登录广西大学主页教师信息网查询或查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3月中下旬广西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将公布2019年各招生专业普通招考名额,请考生注意上网查看。
4、有关专业方面的问题,考生可直接与报考学院研究生办联系咨询。
5、我校作为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详情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www.***.cn查询。
6、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6月1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8、绝不允许考生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将按取消学籍处理。
9、请考生及时留意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93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530004
电话:0771-3231243
网址:http://www.***.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广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11月
特别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