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统筹管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负责监督复试工作,受理考生申诉。
(2)各一级学科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一级学科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制定本学科复试录取方案及调剂原则,指导和协调本学科复试工作、成绩审核及拟录取名单上报,受理和开展本学科考生申诉。
(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工作,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任组长;学科(或方向)专业导师组成本学科(或方向)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或方向)带头人任组长,负责组织本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博导人数不足时可由本学科副高以上职称、无直系亲属报考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2019年甘肃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