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专升本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报考考生于2019年3月28日至29日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现场交费,费用自理。
(三)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