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
2.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3.实施综合评价录取的学生,被录取院校于4月20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 http:
www.***/zsc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教育部报库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答案来源于:2019年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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