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外省“五年一贯制”高职、“3+2”高职与普通中专同时进行。填报志愿时间由各市(州)确定,并向考生公布,录取时优先保证“五年一贯制”高职、“3+2”高职及“联合办学”生源,尽可能的完生计划。
(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市(州)招办审核、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市(州)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录取原则与办法
1.录取新生要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各市(州)招办录取新生时按照考生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若生源不足,可从填报服从志愿的考生中予以调剂录取。
3.对于生源充足的省内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若师资、校舍等软硬件条件允许,在取得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追加计划录取。
4.各市(州)招办划定生源较好学校分数线时要充分考虑其组织的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自行组织的生源一律不准低于公布的分数线。
(四)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不得划分男女生比例。
(五)报考海关、旅游等专业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和有关部委的要求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各市(州)招办协助招生学校进行。
(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册,省内生源须经市(州)招生委员会审核盖章,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省外生源以省外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审核盖章或经双方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跨省招生计划审批单为准。招生学校凭市(州)招生委员会审批的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户籍迁转等手续,当录取新生名册生源地与原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可根据学生个人意向办理户籍迁转手续。已被录取的学生凭招生学校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入学报到等手续。
(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工作于8月集中在兰州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院校完生计划,集中录取结束后,各市(州)要为招生学校提供方便,允许学校进行补录,补录工作的时间延迟到11月10日前结束。
答案来源于:2019年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019年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