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医药院校单独测试计划按照本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50%的原则,医药院校单独测试计划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20%的原则,由实施的省内院校自行确定比例。其中:50%的计划面向全省单独测试招生,50%的计划面向省内75个贫困县(市、区)实施分县定向单独测试招生,并重点向58个连片贫困县(市、区)倾斜;省外院校单独测试计划由院校通过教育部计划管理系统下达至我省,具体计划数由院校确定。
(二)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按照本校分类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70%的原则,由实施的省内院校自行确定比例,面向全省组织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主要面向75个贫困县)。
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测评录取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