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及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本校当年毕业学生数的10%—20%比例向我院推荐德、智、体、美、劳优秀的学生(以下简称“推荐生”)。
(一)推荐生政策
1.推荐学校必须是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及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2.“推荐生”不仅具有相关专业的实践经历,而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二个条件:
(1)技能等级证书:2016年7月1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中级及中级以上技能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
(2)专业技能获奖:2016年7月1日后参加行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及市级以上专业技能、体艺等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学生并提供证书原件。
(3)单项优秀奖:2016年7月1日后被市级(不含县级市)及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及其他奖项的学生并提供证书原件。
(二)推荐生报名及测试
推荐生除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单独测试报名外,还需在我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优秀考生推荐表》,加盖推荐学校公章后,须于3月29日在指定考点现场确认时提供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逾期没有提供的考试结束后一律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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