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录取工作在学院单独测试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基本原则,分别按照理科生、文科生、中职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分类录取。“推荐生”主要根据推荐条件,参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录取过程中,若考生填报专业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上线考生不予以录取。
(四)按照录取原则,在报名系统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五)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入学资格,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不得转学。
(六)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1号)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9年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原则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