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根据“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浙江省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只录取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学生。
第十三条我校对考生的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60分以上,工科类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成绩在90分以上,英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成绩在100分以上。
第十四条我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我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的有关规定。学费标准:农林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基地班)、英语(翻译方向、商务英语方向、英语语言文学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4300元/人·学年。除以上专业外,其他工学类专业为4500元/人·学年,农学、理学类专业为4300元/人·学年,管理学、法学、文学及经济学类专业为3800元/人·学年。住宿费标准:900元/人·学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则按相关部门新批文为准。
第十六条我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对于录取的高分考生,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对于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
第十七条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931-7633600。招生咨询电话:0931-7631109,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
第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甘肃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甘肃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则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2019年甘肃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