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负责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审定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办法,负责与二级学院签订招生复试责任状及保密承诺书。
2.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受理有关申诉,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问题。
3.二级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复试监督小组由二级学院党委书记(组长)、纪检委员、导师代表等组成,现场监督所有复试过程和环节。二级学院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二级学院行政主要领导(组长)、一级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工作秘书等人组成,其中,应有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复试专家小组由学位点负责人、硕士生导师等组成。根据学科点实际情况,可按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内科、外科可按三级学科)进行复试。按一级学科安排复试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按二级学科复试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中,硕士生导师应占多数。复试专家小组另须配备一名复试秘书负责复试工作的现场记录等相关事宜。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专家小组。
4.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本办法及各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细则,指导各学科点的复试工作,负责与命题人员、复试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状及保密承诺书。
(2)负责本学院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办法并组织实施。
(3)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指导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4)在研究生工作处的指导下,负责本学院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
(5)根据本办法有关调剂要求,确定拟接收调剂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核。
(6)根据初试、复试的综合成绩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拟录取名单。
(7)按要求及时将复试、调剂相关工作材料提交研究生工作处。
(8)负责处理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中的其他问题。
5.复试专家小组在二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专业)的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工作。
6.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成立英语能力测试复试工作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任组长,英语教研室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若干名英语教师组成,负责各二级学院的复试考生的英语能力测试工作,做好复试教师的遴选及培训,制定英语口语、听力评分标准,确保评判标准一致。
2019年赣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工作处提出复议申请。研究生工作处会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在接到书面复议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做出是否属实的结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