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复试录取监督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深入复试现场,了解、监督复试和录取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及本《办法》,严格遵守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的有关工作。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工作处提出复议申请。研究生工作处会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在接到书面复议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做出是否属实的结论。
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监察室负责办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复试咨询及申诉电话:
监察室:0797-8169670,E-mail:gyjb01@***
研究生工作处:0797-8169673,E-mail:gnyxyyz@***
2019年赣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级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