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文化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前提下,学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划定文化低录取控制线。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文化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可在文化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50分。
(三)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