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在接到正式复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学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以书面方式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研究生复试咨询及申诉电话:
研究生院:0797-8393666;
纪委、监察室:0797-8393623。
答案来源于:2019年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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