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在接到正式复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学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以书面方式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研究生复试咨询及申诉电话:
研究生院:0797-8393666;
纪委、监察室:0797-8393623。
答案来源于:2019年赣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方案
2019年赣南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