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个轮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将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根据每个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录取的过程中,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