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
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 日,下
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