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学制如下:
(1)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3年;
(2)应用统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2年;
(3)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2年;
(4)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3年;
(5)除上述各专业外其它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
学制是指该专业标准学习年数,如学习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延迟毕业,但学习年限短不低于2年,长不超过5年。
终学制以我校培养文件为准,学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终核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