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与学制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须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和学制如下:
(1)艺术、法律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3年;
(2)应用统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3000元/年,学制2年;
(3)翻译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2年;
(4)会计硕士学费标准为14500元/年,学制3年;
(5)除上述各专业外其它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学制3年。
学制是指该专业标准学习年数,如学习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延迟毕业,但学习年限短不低于2年,长不超过5年。
终学制以我校培养文件为准,学费标准以广西区物价部门终核定为准。
(二)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新规定,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支持硕士生完成学业。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第一学年将享受我校一等新生奖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产生。
(3)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新生奖学金10000元。
(4)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80%覆盖。其中,15%一等10000元/年,25%二等6000元/年,40%三等3000元/年。
(5)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各类竞赛奖及部分社会奖助金,并设有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等“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