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8 年9 月1 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6 年以上(含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8 年9 月1 日),并达到
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