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学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2019年9月1日),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已取得副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教授或专家非本校的,其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部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