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通过、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同等学历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可不转入,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校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通过、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同等学历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等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可不转入,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