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凡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自行到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因路程远而无法按时在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的外地考生可自行到本人所在地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日期在2019年3月20日之后的体检报告均有效。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若复检后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对于在体检时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录取资格。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9号
2019年广东药科大学中药学院(105600中药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招生计划和复试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