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位授权点复试实施细则、分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 实行监督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和研招办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需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到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复议制度
在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或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电话:020-39352060
广东药科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20-39352093
广东药科大学医药化工学院
2019 年3月28日
2019年广东药科大学制药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调剂计划和复试比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