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投档总分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二)农村卫生专项计划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答案来源于:2019年广东医科大学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9年广东医科大学夏季普通高考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照如下原则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