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今年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将分批进行。凡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到我院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复试资格。
(一)复试比例。复试比例根据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合格生源不同复试比例不同,上线人数大于等于招生人数150%的专业,按招生人数150%复试;不足150%但大于等于招生人数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复试;上线人数小于招生人数的专业,按所需调剂人数的200%左右差额复试。
(二)复试名单确定办法。①第一志愿考生:在达国家一区分数线的基础上,采用初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果复试名单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均进入复试名单。②调剂考生按照调剂办法确认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时间。①第一批:主要为第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2日8:30-16:30;②第二批:主要参加调剂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8:30-16:30;
2.资格审查报到地点。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区公共卫生学院三楼315会议室办公室。
3.考生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栏目下载,由所在基层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本人一寸近照1张。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验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广东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本人一寸近照1张。
(3)现场确认时被报考点或初试考前被招生单位告知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提交一份纸质版的个人简历。
4.复试时间。①第一批:主要针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各专业考生。我院第一志愿复试面试工作定于2019年4月3日上午9点开始;②第二批:主要针对第一批复试录取工作后尚未录满员的专业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的复试面试工作定于2019年4月12日上午9点开始。
5.复试地点:广东药科大学赤岗校区公共卫生学院(具体资格审查时见分组情况)。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要求
1.复试考核方式:模块化面试。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了解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与能力、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含专业英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复试时间不少于每生30分钟,分3个环节:结构化面试环节、半结构化面试环节和实验技能测试(或实践能力测试)环节。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实验技能测试(或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30%。其中英语成绩占40%,专业知识技能成绩占60%。
2.复试过程要求: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结束后应将复试记录连同《广东药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经复试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后交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汇总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室均配备录音录像设备,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业务素质得分+外语水平得分+实验技能/实践能力得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折算为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总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各按50%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4.综合素质(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凡符合我院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自行到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因路程远而无法按时在我校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的外地考生可自行到本人所在地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日期在2019年3月20日之后的体检报告均有效。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体检报告。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若复检后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对于在体检时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录取资格。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9号
体检项目见http://dep3.***.cn/yjs/index.php?s=/Home/Article/detail/id/525.html
答案来源于:2019年广东药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53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19年广东药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53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调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