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当年9月报到注册后,转入博士阶段的学习,可享受学校博士研究生待遇;原硕士研究生学籍自行终止,无需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全学习,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不得转出。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修满42学分以上(含硕士阶段的学分)。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5年(含攻读硕士学位阶段),长学习期限不超过7年(含攻读硕士学位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