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北京、吉林、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2)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舞蹈表演专业、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环境与展示设计方向)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
(3)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及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在各省份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份招生办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