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夏季普通高考组织机构及职责

2019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组织机构及职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4 22:29:00 解决时间:2019-06-10 15:55

满意答案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审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特殊类招生办法、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结果,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委员会设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

招生领导小组依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协调处理日常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招生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各类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和信访工作。在高考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含外省招生规模),结合各专业的培养和发展要求及各省生源情况,拟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细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的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录取批次:各专业均为本科第一批(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生源省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见生源省的招生目录)。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10%,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广东考生,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学校将所有出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排位前者优先;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对外省考生,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将所有出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参考单科成绩排序:

1.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

2.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外语-语文。

⒈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专业只从我校校考合格考生中录取;根据生源情况,调节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⒉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校考复试成绩/术科校考满分×70+高考文化科成绩/高考文化科满分×3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⒊对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校考复试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4.对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科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5.对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科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6.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资格,在其术科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科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公式(术科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科成绩×40%)计算综合分,再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二十六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本科层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七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浙江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我校在江苏省的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考生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为AB,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九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参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二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等奖学金项目。

第三十三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⒈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⒉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缓交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临时出现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或缓交学费。符合国家减免学费政策要求的灾区受灾学生等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⒊助学金:国家财政拨款在我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学校董事单位、校友等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机构、个人在我校设立社会助学金,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资助。

⒋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一系列学生自主经营管理的勤工助学和创业实践基地,每年可为学生提供20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6204310

传 真:020-36207054

电子邮箱:zsb@***.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b.***.cn

第三十五条招生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监督电话:020-36207065

020-36206359(高考录取期间)

传 真:020-36207065

电子邮箱:gpjjjc@***.cn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于2019年1月14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授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生源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生源省的规定为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6-10 15:55

类似问题答案

2019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夏季普通高考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审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特殊类招生办法、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结果,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委员会设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督(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夏季普通高考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阅读详细内容)
2013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普通高考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普通高校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夏季普通高考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组建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等相关工作提出咨询与建议。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夏季普通高考本科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夏季普通高考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阅读详细内容)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