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课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按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术科成绩相同,文化总分高者排名靠前;文化总分也相同时,语文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录取排名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没有术科成绩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术科专业。
戏曲表演(粤剧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与同类术科考试成绩只互认合格等级(即60分),在不同考点参加同一类型术科考试的考生术科成绩互认。舞蹈表演专业与与其他高职院校同一类型术科考试的考生术科成绩不互认。
2019年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类)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