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和衔接方式
(一)中职学段招生全面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由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择优录取,不得超计划招生。除特殊专业外,不得再单独组织考试。学生均须到当地市招生办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二)转段考核以过程考核为主,转段考核成绩由中职学段前两年若干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核心技能课程成绩组成。课程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由高职院校组织命题,对口中职学校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组织开展考试。由高职院校和对口中职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要求,按照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做好转段考核工作。
(三)“三二分段试点班”学生中职学段毕业后,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的,可进入对口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1.符合高职院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转段考核成绩符合高职院校招生章程、招生方案等相关要求。
3.在中职学段毕业时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4.在第5学期(具体时间由高职院校按照相关文件确定)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或市级以上中职学校技能比赛三等奖(含)以上奖项:
(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E级以上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厅局)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对资格证书的具体要求,由高职院校在转段选拔的招生章程中规定。艺术类等无对口资格证书的专业,经高职院校申请、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免予取得资格证书。
(五)中职和高职阶段的招生简章、招生方案和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等,由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备案后实施。
(六)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试点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试点班在校生,经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转段考核,进入对口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五、教学管理
六、工作要求
2019年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