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年度我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科类统一划定两门统一考试科目总分的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在考生基本素质考核结果合格、专业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的基础上及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进行投档,由我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二)省招生委员会公布招生录取分数线后,我校按照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将达到分数线以上考生的以下材料扫描后上传至“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供省招生办网上录取时审核。
1.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的第一至第四学期的考生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
2.符合规定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及由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并签署意见的《2019年报考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中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汇总表》(1个考生1份)。
(三)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根据考生报考对口专业及对应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省统考两门科目总分相同时,应优先录取自主考核结果等级高者。录取时不得跨专业录取,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四)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省招生办负责打印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录取新生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一份邮寄有关录取高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六)我校将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学校送审时,必须携带考生现场报名时由院校经办人查验属实且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原件。
(七)招生录取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1.实行网上采集我校招生专业与计划。我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按照要求申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实行网上录取。我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审阅考生档案、确定录退名单、调整招生计划及提出处理意见,录取过程实行无纸化管理。
(八)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试点本科院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019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省招生委员会公布招生录取分数线后,按照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将达到分数线以上考生的以下材料扫描后上传-“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供省招生办网上录取时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