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2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16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官渡校区: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邮政编码:525000
光华校区:广东省茂名市光华北路7号;邮政编码:525000
西城校区:广东省茂名市科创路1号;邮政编码:525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019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普通高校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