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高职院校要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深度合作,创新教学组织,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在职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学分制管理改革。鼓励和支持高职院校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试点高职院校是实施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单独编班,单独培养,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学制为3年。
(三)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试点高职院校负责。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四)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符合试点高职院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试点高职院校有关专业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2019年广东省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人才培养和毕业证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