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人员及其子女,可回本省参加普通高考。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地县级(含)以上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详见附件9)。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地参加市属高校录取。借考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由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建立。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在网上准确审核改正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信息。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答案来源于: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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