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我院将于1月31日17:00起向在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绑定的考生手机推送成绩;17:20起,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和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www.***.cn)查询成绩。2月2日10: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考生成绩公布方式见附件1。
(二)成绩排位原则。考生成绩排位原则为: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同科目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