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将视对口试点高职院校相应专业招生规模、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报考意愿情况、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终确定试点本科高校的对口专业招生计划。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的招生计划在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外单列安排,招生数纳入本科高校生均办学条件计算范围。
各试点本科高校须于2018年11月22日至24日期间登录“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编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省招生办及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对试点本科高校申报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联审。
各试点本科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专业招生计划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招生简章上传至“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管理系统”。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一律不得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