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分类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春季分类考试招生进入高校的考生与通过夏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进入高校的考生性质相同。做好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公正,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普通高校要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统筹谋划,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严格管理,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
各普通高校、各地教育局、各中学(报名点)要形成合力,切实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各地教育局、考试招生机构、各中学要高度重视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的宣传发动,不得截留“政策”、不得采取保护主义,要将春季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有利于减轻考生负担和压力等正面信息完整准确地传达到每位考生、家长,同时,详细完整地解读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的志愿填报、录取等考生家长关切的政策和内容。
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共有5种类型: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学考成绩录取”),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以下简称“3+证书考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三二分段招生。
“依学考成绩录取”及“3+证书考试”的招生录取工作安排,按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7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63号),以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5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2号)有关规定执行。另外3种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意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