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至15日:依据学考成绩招生考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填报志愿;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考生可填报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科批次设6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3月18日至28日:完成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
◎投档方式: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征集志愿:省招办根据高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统筹安排进行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