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等院校五年- -贯制“全省统考" (即依据全省文化课统考的五年一贯制招生,下同)- -般专业,由省招生办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由省招生办划定文化课录取低分数线,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结合考生术科成绩情况择优录取。具体内容详见粤教考函[2019]5号、粤招办普[ 2019 )12号;考生参加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被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高等院校五年一贯制“指标到市”和“公费定向”招生的录取原则按專教考函[2019] 5号要求执行;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同时,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对被录取考生档案作挂档处理,即不能再投档参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2.普通高中和生源充足的中职和技工院校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生志愿进行。
3.对于一些基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采取灵活措施引导他们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4.为确保中职和技工院校新增学位用于招收本省籍初中毕业生或在本省就读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职、技工院校未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批准纳入计划,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职和技工院校要积极招收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术培养和培训。
5.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 15号)的要求,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与招生录取挂钩(包括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也不得作为奖励加分或作为编班和转学的依据.各地要进- .步规范普通高中录取的各种奖励加分政策。
6.录取照顾政策:复退军人的子女入读高中照顾政策,按《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我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專委办[2017]2号)执行,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的优待办法按《广东省教育厅广 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 138号)执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教育优待,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 138号)执行。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优惠政策,按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执行。对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参加中考,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7]44号)执行。
答案来源于:2019年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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