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高校可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二)试点高校是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承担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的重担,要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牵头组建教学团队,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按照全日制高职人才培养要求,对参与教学团队的中职学校教师、合作企业人员等开展培训,加强检查指导。学制为3年,学生具体学习年限可由试点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三)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试点高校负责。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四)试点班学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符合试点高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试点高校有关专业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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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试点人才培养和毕业证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