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春季分类学生资助

2019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学生资助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12 22:16:00 解决时间:2019-07-09 11:23

满意答案

(二)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高4000元/学年/人。

2.海外研学项目:全额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出国留学,30000元/人

3.国内研学:全额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国内研学,不超过5000元/人

4.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额度高8000元/学年/人。

5.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每年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学年/人。

6.就业求职补贴:在毕业年度内积极求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补贴,1500元/人。

7.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补助:免学杂费高10000元/学年/人,同时补助生活费7000元/学年/人。

8.少数民族资助:对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人。

9.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对广东省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大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人。

10.临时帮扶基金:对家庭经济临时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高10000元/学年/人。

11.新生交通伙食补贴: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发放伙食和交通补助。

12.就业帮扶基金: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生发放伙食和交通补助。

13.入伍和退伍学生的学费补偿:自新生报到注册至毕业离校前,保留学籍入伍的或退伍复学的学生均享受三年学费补偿,高8000元/年/人。

14.欠发达地区退伍生活补助:凡生源地在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和江门恩平等欠发达地区的退伍学生(含高考入学和复学),均享受三年生活费和住宿费补贴,7000元/年/人。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7-09 11:23

类似问题答案

2019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春季分类学生资助
(二)学生资助1.国家助学金:高4000元/学年/人。2.海外研学项目:全额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出国留学,30000元/人3.国内研学:全额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国内研学,不超过5000元/人4.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年贷款额度高8000元/学年/人。5.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每年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学年/人。6.就业求职补贴:在毕业年(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春季分类考试资助学生政策
答案来源于:2019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春季分类考试招生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春季分类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八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曾宪挠监督电话:020-37251113电子邮箱:@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曾宪挠监督电话:020-37251113电子邮箱:@(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春季分类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7250935、37250936传真:020-37251113电子邮箱:gqyzsb@学院网址:http://www.招生网址:http://www./zsjy咨询电话:020-37250935、37250936传真:020-37251113电子邮箱:gqyzsb@(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春季分类附则
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院春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春季分类毕业颁证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青年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春季分类奖学金
(一)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3.校级奖学金:高为1000元/学年/人。4.先进个人及团体:高1000元/学年/人。5.赛莱拉创新奖学金:高1200元/学年/人。(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春季分类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一)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3.校级奖学金:高为1000元/学年/人。4.先进个人及团体:高1000元/学年/人。5.赛莱拉创新奖学金:高1200元/学年/人。(二)学生资助1.国家助学金:高4(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